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发展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会员发展、服务和管理工作,维护会员权益,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,维护联盟声誉,确保联盟健康、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《中国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发展联盟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联盟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、会员的基本权利、义务等,依照联盟章程的规定执行。
第三条 联盟会员的入会由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批准,会员发展、服务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。
第四条 联盟会员应当遵守联盟章程和本办法,自觉履行会员义务,正确行使会员权利。
第五条 联盟会员享有自愿加入联盟、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