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舆情管理与应急处置
第十五条舆情监测
建立日常舆情监测机制,由秘书处负责监测联盟整体宣传舆情(含线上线下、主流媒体、社交平台、行业论坛等)。
明确监测重点:虚假信息、负面评价、侵权行为、违规宣传、舆情热点等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成员单位发现涉及联盟的舆情,须第一时间报送秘书处,配合秘书处做好舆情处置。
第十六条分级响应
一般舆情:轻微负面评论、不实传言,未造成广泛传播的,由秘书处及时核实、澄清、引导。
较大舆情:负面内容传播范围较广,影响联盟或成员单位声誉的,启动应急响应,秘书处牵头制定处置方案,成员单位配合处置。
重大舆情:涉及违法违规、重大负面事件、媒体集中报道、引发社会关注的,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响应,秘书处制定处置方案报联盟理事会审批,联合成员单位、合作媒体协同应对。
第十七条处置流程
快速核实:第一时间核实舆情内容真实性、来源、传播范围,收集相关证据。统一回应:由秘书处指定专人作为新闻发言人,统一对外回应,确保口径一
致,禁止个人擅自发声。
及时澄清: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权威信息,澄清事实,消除误解,引导舆论走向。溯源处置:对造谣、传谣、侵权行为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必要时移交相关部
门处理。
复盘总结:舆情处置结束后,梳理问题、总结经验,完善宣传与舆情管理制度。



